[轉] 陳冠希只做1年乖仔 blog上吐真言
【明報專訊】貴為CEO的陳冠希 (Edison),今年3月因在寓所外與的士司機發生爭執,更踢凹的士車身,上周五被法庭判處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。Edison自離開法庭後,連日來都未有露面,其胞姊陳見飛透露Edison已飛往美國 開會及探望母親。直至昨日,他終於在自己的blog上留言,自嘲身處之地肯定不是監獄,並吐露﹕「答應法官在未來12個月做乖乖仔,不過之後就唔知喇!」
陳冠希在blog上以「TO BLOG OR NOT TO BLOG THAT IS THE QUESTON......」作標題,猶豫是否應該寫blog?一方面想保留一點個人空間,但又想透過blog與大家分享他的感受。最後他決定在自己的天地裏,談一談自己的感受。
情聖本色 公開愛Vincy
Edison首先大曬情聖本色,透露好掛住女友Vincy,好愛她,又透露女友正在洛杉磯度假。他不停大讚女友可愛,甚至連女友的母親都說掛念,大行外母政策。
之後他自嘲說﹕「我在日本 ?洛杉磯?紐約 ?總之不是在監獄被困住。」他說過去數月被事件(官司)困擾,了解他的朋友都會知道他的感受,但他好感謝法官,更應承法官在未來12個月要做個乖乖仔。只是他接着笑說﹕「但之後就不知道喇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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